为药品价格“立规矩” 百姓用药更实惠
原标题:14条举措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让群众买得起、用得上好药 为药品价格“立规矩”百姓用药更实惠 本报记者张菁 药品价格,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钱袋子”,一头系着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如何让群众用上质优价宜的药品,同时支持医药创新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14条举措,从全周期、全渠道、全领域为药品价格“立规矩”,让百姓用药更实惠、更安心。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该支持的支持、该保障的保障、该治理的治理。”在国新办今天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明确表示,要保障人民群众获得质优价宜的药品。 分类定价,让好药不贵、新药可及—— 施子海介绍,《意见》对全周期药品价格分类施策,给高水平创新药留足空间,鼓励企业持续做好研发创新;同时,给其他药品划定了自主定价的规则,引导企业公平合理定价。 截至今年
2月,医保基金累计为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支出5048亿元,带动销售7400亿元,惠及11.7亿人次。 “我们连续8年开展医保目录谈判,累计将199种创新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司长王小宁介绍,《意见》进一步明确“创新不集采,集采非创新”,同时通过加快商保创新药目录落地、鼓励社会力量帮扶等方式,拓展创新药支付渠道,引入多方参与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 “医药工业越创新发展,市场供应越充足,老百姓买药就越便宜。”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何亚琼在吹风会上表示,医药工业“十五五”发展规划将加快打造“创新医药”“普惠医药”“数智医药”“开放医药”,让每一位患者都能用上更好、更优、更便宜的药。 深化集中带量采购,群众用上更多高性价比好药—— 截至目前,国家层面已开展11批集采,覆盖490种药品,有效降低了群众用药成本。《意见》提出,要深入推进集采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针对化学药、生物药、中成药等不同种类药品完善采购规则,通过公平竞争形成合理价格。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原则,健全药品集采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中选结果落地实施。”施子海强调,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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