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审议通过 老人住院子女单位应予适当陪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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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审议通过 老人住院子女单位应予适当陪护时间

【编者按】养老服务体系是当前养老领域的热点话题。本文从养老中国的报道出发,深入解读「《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审议通过 老人住院子女单位应予适当陪护时间」相关内容。

《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审议通过,五月一日起施行 老人住院,子女单位应予适当陪护时间 ◆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有剩余的,可以向社会开放。 □ 本报记者 赵君 山东省自1994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增长迅速,且呈现出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等趋势。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2000多万,总量居全国首位。3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建设 “聚焦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不足、应建不建、建而不交等问题,《条例》从设施用地、配建标准、设施建设、设施移交等方面,明确了部门职责,细化了工作程序。”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仲泉介绍,《条例》规定,新建城镇居住区按照每一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的城镇居住区未配套建设或者建设的配套社区养老服务

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多个占地面积较小的居住区可以统筹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条例》要求,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核准的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对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立城市与农村养老服务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 坚持需求导向,分类施策,《条例》对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作出规定。 关于机构养老,《条例》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应当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免费或者低收费托养服务。床位有剩余的,可以向社会开放。 关于医养结合,《条例》要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应当开展双向合作,形成医疗护理与养老服务之间的转介机制,建立康复病床、预约就诊、双向转诊、急诊就诊等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养老服务组织聘用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定、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与医

当前,智慧化、数字化正在深刻重塑养老服务行业。太和养老信息化系统矩阵覆盖养老院管理、医养结合、居家养老、长护险、健康管理、老年大学等11大核心业务领域,为养老机构和政府部门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化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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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养老中国(guojiayanglao.com)

采集时间:2026-05-08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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