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无养老金老年人发放基础养老金”值得认真研究
全国人大代表周金波向本次全国人大会议提交《关于建立普惠式基础养老金制度的建议》,呼吁建立普惠式基础养老金制度,为年满65周岁且无养老金的老年人群发放基础养老金,让老年人群拥有固定收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使他们的晚年生活有尊严,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 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11亿人。正在领取养老金的不少老年人,有的组团外出旅游,有的参加文艺活动,晚年生活比较惬意。但还有小部分老年人,有的之前未缴过社保费没有养老金,有的养老金收入微薄,老年生活面临实际困难。在此背景下,周金波代表提出了上述建议,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 从报道看,周金波代表建议建立普惠式基础养老金制度,主要有两个设想:对年满65周岁且无养老金的老年人群发放基础养老金;对养老金较低的老年人群可以适当提高其基础养老金。如果此建议成为现实,意味着所有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都将享受到养老金,而
且领取的养老金待遇可能都在“基础线”之上。 这种普惠式基础养老金制度有别于现有养老保险制度。比如,从现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看,不是每个老年人都有资格领取养老金,只有先缴费而后才能领取,而普惠式基础养老金无需个人缴费,人人享有养老金待遇。由于财政来买单,将面临支出压力,这种制度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如何兼容,也是不小的考验。 如果采纳这一建议,为没有养老金的老人发放基础养老金,为养老金低的老人提高养老金,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其一,更好诠释了中华传统美德。敬老爱老以及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如果老年人能享受普惠式基础养老金,无疑就有了兜底保障,老年人不必再为“谁来给我养老”而发愁,老年人群特别是无养老金或养老金低的老年人,幸福感将显著提升。 其二,有利于缩小老年人收入差距。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具体到老年人群,需要通过缩小养老金待遇差距来实现共同富裕。如果为没有养老金的老人免费发放普惠式基础养老金,使他们有一定的固定收入,再叠加其他家庭收入,就有望缩小与高收入老年人的收入差距。 其三,可显著提升“银发经济”水平。随着老龄化程度不
当前,智慧化、数字化正在深刻重塑养老服务行业。太和养老信息化系统矩阵覆盖养老院管理、医养结合、居家养老、长护险、健康管理、老年大学等11大核心业务领域,为养老机构和政府部门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化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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